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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系學生的心還沒回來,
期中考我只有三科,包括一個英聽之流的,
虛的有些得意。
另一個聲音會跑出來跟我說你是在得意個闢,
你應該很清楚目標不是在這邊而是在以後。
我要趕快把它找回來。
法四A嘛!
But tell you the truth,
這陣子對這塊頗有厭倦,
老是想著乾脆休學去某某地方工作算了。
不過有個東西還是綁著,
我,想當一個爸媽眼中的好孩子,
想滿足他們的期待,
只是不知道這會不會是我自以為是的期待?
又倘若他們知道我的心情,會有怎樣的反應?
哭著跟我說我都不知道原來你這麼痛苦?
哈,好笑。
這種對話絕不可能出現在我們家,
我們是含蓄的人。
為何要唸法律系?
我不知道。
但我知道我志願卡沒填好,算錯落點。
An unbeautiful mistake?
矛盾鬼。
最近在那些周圍不會有人打擾的零碎時間裡,譬如洗澡譬如騎車,
思考著某些得到答案對現實也不會有多大改變的問題。
我的存在是為了什麼為了誰?那我現在在幹嘛?
姑且假設上帝造人的前提是真的,那祂為什麼要這樣做?
人們存在的意義?求一個實現?
我幹嘛要跑到這麼遠的台北來唸書,
因為大家都在台北因為想要離的遠一點因為想要自由?
親近的人互相傷害,只因為自己那也不大值得一提的價值觀?
愛來愛去愛到最後得到什麼?
我好怪,
心這麼亂,我看我去打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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