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愉快的,在補習班吹了一天的冷氣,
從下午一點半補到晚上快十點,有種在跑馬拉松的感覺,
(當然中間有休息拉)

重點是下課後,沒有放空,
哇哈哈!我開心!
天曉得我超想打一篇內容是一片空白的補習日記,
真的,那完全是我個人補完習後的寫照。
沒放空超難得阿!(放鞭炮)


順便紀錄一下吃什麼好了,以便作為日後參考。

1. 你家的鮪魚細卷壽司 & 純喫烏龍
2. 邱媽媽的腿排便當 & 金色紅茶

(一定要買飲料,不然上課很無聊,噗)


最近行政法上起來課來很有 fu ,

補習班老師有解答到我當時學習的疑惑,
就覺得很怪,
明明有平等原則了,為何還要搞個行政自我拘束原則?
是嫌原則不夠多逆?

還有那個誠信原則跟信賴保護原則,
你看都有信這個字,阿奇怪幹嘛又多生一個信賴保護?
通通用誠信原則去推就好啦!


老師說公法要有反芻,要不斷地去思考,
那我今天想到一個問題了,

為什麼給付行政的法律保留密度比較低?
就因為行政機關是給人民給付,提供服務,所以就不用什麼都有法令依據嗎?

但我記得給付行政有效果雙面性,
有可能在授益的同時也有侵益的效果,
那這樣就也侵害了人民的權利拉!

而且這個效果雙面性若是都發生在本人身上就算了,
但它的侵益效果也是會發生在第三人的身上,
這樣第三人不是很衰?
又沒有法律保留,權利又受到侵害,

WHY ?


釋字 605 ,跟信賴保護有關的 case ,
老師說以後大法官的素質只會愈來愈爛,(噗)

大法官的解釋確實是說理明確拉,但個案適用上就很鳥,
鳥到其實不想知道結果那樣子。
還有愛兜圈子,而且用很抽象的方式跟你兜圈子,
是不會寫的白話一點喔!
又愛創造一些莫名奇妙的要件,創設法律所沒有的要件,
增加我們學習上以及考試上的困擾!

以前看的某本書說要弄掉大法官這個制度,
我想作者確實也是有所本的。


最後呢,星光大道真的是很紅,
紅到補習班老師每集都收看(非常合理的推測),
像今天就突然講到什麼到廁所去看背叛,
跟什麼比較喜歡蕭敬騰,曲風比較多樣什麼的,哈哈!


(老師好像連棒棒糖跟黑澀會都有在看,我的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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