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說補習還是戴眼鏡好,
戴隱形眼鏡就可能會因為它的原罪讓眼睛變乾,讓人變想睡覺,
補習就變成了折磨阿!
可能是因為戴了隱形眼鏡又有照三餐正常作息的關係,精神超好,
上完憲法上完民法,來到十點,
還是神采奕奕,
中間下課休息也沒想睡覺,耶死!
憲法老師今天上課超嗨,情緒起伏很大,
他講那個釋字 490 的時候簡直就是義憤填膺,好好笑,
把 490 批評的一文不值。
490 這個案子是在講耶和華見證人,該教派反戰崇尚和平,
所以他們的信徒當兵的時候,為了堅定他們的信仰良知就拒絕拿武器,
而他們這樣的行為遭到了軍事審判,當然是被判刑,
(信上帝下監獄,擺手)
就申請大法官釋憲,希望身為人權守護者的大法官幫他們討一個公道,
結果大法官非常令大家失望,
那個幫他們打憲法官司的李念祖老師看到解釋文,聽說眼睛都快掉下來!
首先第一段大法官講了宗教自由的絕對保障跟相對保障,然後什麼必要最小限度,
講了這個就應該要講怎麼操作阿,對不對?
但是完全沒有。
第二段開頭,第一句大法官又講了基本權利,
這時候一定很感動對不對?大法官果然是我們人權的守護者啊!
錯,大法官接下來跟你說,
義務好重要所以權利要退讓,(服兵役是義務嘛)
然後突然跟你扯一個中華民國男子依法皆有服兵役之義務,不違反平等原則之類的,
系爭案例事實根本沒提到平等原則的問題阿,你扯他幹嘛?
(以後男生要是爭執服兵役義務十之八九會敗訴...)
最後,釋憲案是在講人民的宗教自由嘛!
但我們的大法官,他跟你說,
由於兵役制度不違反政教分離原則,本案合憲。
讓我們在心理暗罵他三個字吧!(by 老師)
長相殷實的老師真的好激動,還說 490 是天字第二號的爛解釋,
他恨死這號解釋!(最恨就那個三讀很混亂但合憲的解釋)
老師們講話都滿狠,反諷很好笑,罵人不帶髒字,而且很會亂掰,
我想我也有一點了...
題外話,晚上上民法看到北大的阿兵,
其實也滿正常的,
鄭景霈前年也跟北大沒脖子的三角御飯糰一起補習。(菸)
今天學到一個口訣,
「有取得時效就有消滅時效,沒有取得時效就沒有消滅時效」...
乍聽之下,很像廢話,
就像只是把後一句話加上否定而已,噗。
- Jul 18 Wed 2007 23:12
還是戴眼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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